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购买规范性文件委托评审服务的计划
为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质效,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印发的《2020年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昆财综〔2020〕33号)文件精神,我单位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对2020年市人民政府和十四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报送的规范性文件委托评审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 项目名称
规范性文件委托评审(购买目录代码及三级目录名称:E0903人大、政协、行政、司法、群团组织监督的政策性技术性辅助性工作)。
二、 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
三、 主要内容
委托第三方对2020年市人民政府和十四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报送的规范性文件进行评审。
四、 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7万元。
(二)资金来源: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专户。
五、 承接标准
执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六、 目标要求
承接主体应当按照与购买主体签订的服务协议要求,认真组织相关工作,确保我单位年度审查工作按要求实施。
七、 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2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 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