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购买机关审计服务的计划
按照《昆明市审计局关于报送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和填报内部审计情况报表的通知》等文件相关要求,为切实做好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内部审计工作,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印发的《2020年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昆财综〔2020〕33号)文件精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机关审计服务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 项目名称
审计服务(目录代码E1401,目录名称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事项—财务会计和审计—社会中介机构审计服务)
二、 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
三、 主要内容
委托具备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开展机关审计服务工作。
四、 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 伍万元。
(二)资金来源:《昆明市财政局关于批复 2021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昆财行〔 2021〕1号)批复的市人大年初预算项目经费“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履职保障经费(机关审计服务经费)”
五、 承接标准
具备开展审计服务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
六、 目标要求
对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内部审计,委托具备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开展审计服务;
七、 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2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 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