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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1-09-16 12:19来源:昆明市人大常委会

为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机关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昆明市本级部门预算绩效自评管理暂行办法》(昆财绩〔2018〕60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补充完善2020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资料并进行年度绩效管理工作自评打分的通知》要求,市人大高度重视,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负责机关部门绩效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对机关 2020年度预算支出绩效工作认真进行梳理总结,现将自评情况总结如下:

一、 部门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编制。

市人大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机关内设:办公厅、法制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民族宗教工作委员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农业工作委员会、外事华侨工作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研究室、机关党委。2020年末,人员编制数138人,实有在职人员120人,其中:行政人员93人,工勤人员27人。年末机动车编制数4辆,实有机动车辆5辆。按照《关于昆明市“一湖两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专家督导组车辆处置的批复》(昆汽编办复【2017】41号)意见,同意撤销的原昆明市“一湖两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专家督导组使用的云AA6001柯斯达车辆,暂时留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缓解调研视察、扶贫任务重的用车实际困难。该车辆按照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进行暂时使用管理,不予核定车辆编制,待该车辆达到报废条件时予以报废,不再更新购置。故市人大2017年年末实有车辆数为4辆,2020年年末实有车辆数为4辆。

(二)部门职能。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是昆明市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的主要职权为:在本辖区内保证国家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的遵守和执行;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通过和发布决议,审查和决定本行政区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族宗教等事务。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在代表中选举产生。每届任期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为: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其依照国家宪法、法律、地方组织法和其他规定进行工作。

(三)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昆明市人大年度主要工作有以下几项: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着眼昆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遵循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开门立法的原则,围绕五年立法规划,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计划,行使地方立法权制定或修改地方性法规,为昆明改革建设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法》和代表工作制度的规定,负责办理上一级和本级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采取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和指导市人大代表活动、及时收集、反映代表活动情况及代表的意见和要求;加强同全国、省人大代表的联系,做好全国、省人大代表的视察、调查、执法检查活动的组织和联络工作;了解掌握昆明市的全国、省人大代表的变动等方面的情况,负责向省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反映;负责市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转办、督办和检查工作,将办理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并将代表议案审议和建议办理结果向社会公开;负责接待和办理市人大代表的来信来访,做好登记、承办、转办、催复以及编写有关情况反映等工作。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院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行使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依法规范人事任免工作。

(4)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创新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加大对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宏观经济运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社会民生事业改善工作的监督力度,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昆明改革建设发展凝聚更多智慧和力量。

(四)部门管理制度。

机关始终把制度建设作为开展绩效管理的关键环节,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昆政发〔2016〕12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2016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昆财绩〔2016〕47号)精神,机关成立了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负责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纳入机关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范畴;负责统筹解决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顺利推进。制定了《昆明市人大常委会机关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办法》,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促进机关管理效能提升。按照《昆明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财务管理规定》,规范资金管理,将相关经费控制在预算范围内。要求各项目资金使用部门作为项目支出的执行主体,严格按照年初预算绩效目标执行预算支出,预算项目按计划组织实施,做到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合规合法。年度预算项目实施完毕,无虚列项目支出、截留挤占挪用、超标准开支和超预算开支等违规情况。

(五)部门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根据昆财行【2020】1号文,2020年市财政局批复市人大部门预算总收入5,507.44万元,其中:本级财力5,507.44万元。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507.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91.54万元,占总支出的67.03%,项目支出1,815.9万元,占总支出的32.97%。

2020年度,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全年预算执行4,478.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执行3,583.15万元,占全年预算执行总数的80%;项目支出预算执行895.68万元,占全年预算执行总数的20%。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市人大政府采购支出只有新增资产购置费支出6.96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为规范机关政府采购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机关制定了《昆明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机关政府采购支出均按照政府采购预算数执行,且采购方式、程序都按照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规范办理。

二、 绩效目标

(一)部门总目标。

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市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的决策部署和市第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在中共昆明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依法履职,积极作为,努力将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建设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奋力开创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新局面作出积极贡献。

(二)部门项目具体计划目标。

1.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昆明市委关于加强党委领导立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人大立法主导作用,深入推进精细化立法,着力提高立法质量,为促进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和昆明改革创新提供法制保障。2.紧紧围绕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确定的重点工作,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突出监督重点、拓展监督方式,继续推进专题询问和专项工作评议常态化,积极探索运用质询等刚性监督方式加强对政府组成部门的监督,着力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3.紧紧围绕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全面提高依法决定重大事项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坚持党管干部与依法行使任免权相统一,依法规范开展选举和人事任免工作,为促进昆明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组织保证。4.进一步加强对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服务保障,不断改进代表活动方式,丰富活动内容,增强活动实效,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为加快推进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凝聚智慧和力量。5.紧紧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加强人大理论研究,积极推进全面深化改革,推动人大工作创新发展。6.把握正确舆论导向,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期研究分析人大舆情;创新宣传工作方式,努力扩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社会影响力。7.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执行市委决策部署,在依法履职尽责的同时,继续开展脱贫攻坚、旅游产业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招商引资、河长制督查、转方式调结构稳增长调研督查、领导干部挂钩联系企业等工作,努力完成市委交办的各项任务。

三、 评价思路和过程

(一)评价思路:

按照《昆明市人大常委会机关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办法》,机关构建起“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运用、绩效缺失有问责”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新机制,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促进机关管理效能提升。在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时,根据部门职能,确认当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的绩效目标,分析确定当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的评价重点。对单位各部门申报的预算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强化项目绩效目标管理,所有申报的项目根据部门的职能职责及工作任务,必须编制绩效目标,有明细的资金测算。绩效目标内容包括:任务名称、子任务内容或用途、资金测算数、计划实施时间等。根据各目标任务,建立个性化的评价指标,涵盖了数量目标、质量目标、进度目标、社会效益、可持续性发展影响、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指标;构建起基本清晰、较细化、基本可衡量的部门预算支出绩效指标体系,绩效指标体系数量有23项,指标体系涵盖全部预算资金5,507.44 万元。

(二)评价目的。

通过收集部门基本情况、预算制定与明细、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及组织架构等信息,分析部门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及中长期规划目标完成与履职情况,总结经验做法,找出预算绩效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建议,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评价依据。

根据《昆明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工作要点及会议议题安排》、《昆明市人大常委会机关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办法》、《昆明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财务管理规定》、2020年度工作完成情况。

(四)评价对象及评价时段。

2020年度纳入市本级部门预算管理的全部资金。对照2020年年初预算确定的项目绩效目标,重点审查资金是否符合规定支出范围;预算执行进度是否及时、合理;部门是否完成年初确定的预算绩效目标等。另一方面,按照《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有关事项的通知》(昆财绩〔2016〕180号)要求,组成项目绩效评价组,对项目绩效评价人员进行分工。召开项目绩效评价工作会议,传达市财政局有关绩效管理文件精神和具体工作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绩效评价方案,要求各项目责任部门根据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对其所涉及的各项目支出实施情况进行自评,撰写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机关预算绩效领导管理小组办公室还认真对本单位2020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开展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

四、 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1. 评价结果。

根据《昆明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工作要点及会议议题安排》、《昆明市人大常委会机关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办法》和《昆明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财务管理规定》,对照年初预算确定的各项绩效目标任务,对项目经费的支出绩效目标进行任务分解,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年初预算绩效目标执行预算支出,做到专款专用,资金使用合规合法,确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如期实现,保障了各项年度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2020年度市人大本级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自评为优。 

2. 主要绩效。

经过自评,各项既定目标任务完成很好且超额完成,充分发挥了人大立法、监督、人事任免、重大事项决定等职能,为全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助推寻甸脱贫攻坚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具体绩效分析。

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逐项进行分析、评价并打分,详见附件:昆明市人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评分情况表 

五、 主要经验做法

机关始终把制度建设作为开展绩效管理的关键环节,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昆政发〔2016〕12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2016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昆财绩〔2016〕47号)精神,成立了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负责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纳入机关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范畴;负责统筹解决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顺利推进。制定了《昆明市人大常委会机关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办法》,构建起“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运用、绩效缺失有问责”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新机制,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促进机关管理效能提升。

六、 存在的问题

总体来看,机关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在组织保障、制度建设两个方面的工作做得较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仍有一些不足之处需要完善。

1.绩效指标体系需进一步完善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2020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基础工作中,绩效指标体系的建立因财政支出评价对象多,项目之间差异性大,绩效指标体系中多为共性指标,但真正能体现项目效果的个性指标,由于设置难度较大,还不能满足目前工作开展需要。

2.人员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因机关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时间较短,加上缺乏系统的培训,工作人员对预算绩效管理认识不到位、理解不充分,对预算绩效管理业务不了解、不熟悉,对工作重点把握不到位。

3.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有待加强  按照市财政局下发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的通知要求,上报市财政局单位的预算绩效管理情况和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不够,还需进一步加强。

七、 改进措施及建议

1. 逐步扩大绩效管理范围 

在绩效目标管理方面,实施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管理,侧重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在项目绩效评价方面,需逐步增加评价项目数量和项目支出数额占比。

2. 加强绩效指标体系建设 

加强梳理现有的指标,将符合当前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和部门职能工作特点的个性指标积极纳入项目绩效指标体系。

3. 积极运用绩效评价结果

建立绩效评价结果的反馈与整改制度,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结果的反馈和运用机制,不断增强单位各部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将评价结果作为安排部门下一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及考核部门领导干部和职工评优评奖的依据,切实发挥绩效评价工作的应有作用。可考虑选择一些社会关注度高、涉及面广、金额较大的项目引入中介评价,并逐步扩大再评价范围和数量。以绩效评价促进加强支出管理和下年度预算编审工作。

4. 积极组织各种业务培训 

通过采取预算绩效管理相关政策、制度的集中学习、讲座、培训等方式,加大对参与绩效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进一步统一认识,强化机关各部门“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理念,进一步增强部门支出责任,将绩效管理贯穿于预算管理工作的全过程,提升财政资金配置和使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政治效益、生态效益和项目支出的科学精细化管理水平。

5.加强预算绩效监控的信息报送分析  

今后机关将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财政局关于预算绩效运行监控信息报送的相关要求做好该项工作。

2020年,市人大将在认真总结2019年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预算绩效管理的机制和制度,不断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市人大机关依法行使好立法权、监督权、人事任免等职权,为加快建设法治昆明,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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