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决算公开
市人大监督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1-09-16 11:48来源:昆明市人大常委会

为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机关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昆明市本级部门预算绩效自评管理暂行办法》(昆财绩〔2018〕60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市本级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市人大高度重视,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对机关 2020年度市人大监督项目支出绩效工作认真进行梳理总结,现将自评情况总结如下:

一、 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 立项背景及目的。

市人大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创新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加大对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宏观经济运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社会民生事业改善工作的监督力度,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昆明改革建设发展凝聚更多智慧和力量。

2. 项目实施情况。

达到预算申报的“按照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开展监督工作不少于20件”的绩效目标,相应的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均和预期一致。

3. 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经费为年初预算财政拨款51万元,预算执行45.5万元。机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经费管理具体规定,厉行勤俭节约,支出依据合规,无虚列项目支出、截留挤占挪用、超标准开支和超预算开支等违规情况。

4. 组织及管理情况。 

1、 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和依法监督的原则,制定、修订法规条例,完善监督机制,加大监督力度,有效促进监督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科学制定2020年监督工作计划 。

2、 报经市委审议通过后,2020年2月27日昆明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了《昆明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工作要点及会议议题安排》,审议通过了《昆明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监督工作计划》。  

3、 按照根据《昆明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工作要点及会议议题安排》、《昆明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监督工作计划》、《昆明市人大常委会机关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办法》、《昆明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财务管理规定》进行人大监督项目经费管理,保障资金支出合法合规。

4、 建立秘书长办公会议(机关党组会议)定期听取和研究项目实施、项目经费管理工作机制,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跟踪监控。

(二)绩效目标。

1. 总目标。

市人大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创新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加大对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宏观经济运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社会民生事业改善工作的监督力度,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昆明改革建设发展凝聚更多智慧和力量。

2. 年度目标。 

2020年,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委十届九次全会、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安排部署,紧扣市委确定的重点工作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工作评议、专题调研等形式,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突出问题,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推动宪法法律法规全面有效实施。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个定位”指示要求(8件)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情况专项工作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森林乡村情况专项工作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滇池保护治理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情况及滇池阳宗海流域“五采区”植被恢复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友城工作推动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情况专项工作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民族团结进步由创建向示范转变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适时组织代表对滇池、阳宗海、牛栏江、松华坝、云龙水库、凤龙湾等水污染防治情况,大气污染防治情况,以及生态环保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工作视察或专题调研、联合有关州市人大常委会开展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继续跟踪监督《关于加快我市面向南亚东南亚步伐的议案》落实情况。

二、 推动昆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8件)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昆明市202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滇中新区2020年产业发展情况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议案》实施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情况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智慧交通建设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对市人民政府贯彻执行《云南省水文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对市人民政府贯彻执行《昆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对市人民政府贯彻执行《昆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

三、 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4件)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2020年“10件惠民实事”落实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并进行专项工作评议,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街道(乡镇)、村(社区)基层公共卫生服务情况专项工作报告,并联合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询问,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并联合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对市人民政府贯彻执行《昆明市献血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

四、 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监督工作(7件)

审查和批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地方财政决算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昆明市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昆明市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昆明市2020年上半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根据市政府提请,审查和批准昆明市2020年市本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听取和审议昆明市2019年新增政府专项债券使用管理情况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国有资产(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继续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工作。完善预算联网监督系统预警指标设置,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统一安排部署,逐步推动与税务、国资等部门的数据联通。加强对县(市)区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的指导,充分发挥预算联网监督系统积极作用,提高预算审查监督水平。 

五、 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持续巩固脱贫成果(4件)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适时组织代表对农村环境整治提升、剩余贫困人口清零、脱贫攻坚资金使用、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消费扶贫等情况开展工作视察或专题调研,继续跟踪监督全市乡村振兴战略工作落实情况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落实产业扶贫、就业扶贫和消费扶贫工作的专项工作报告 。

六、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7件)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住宅小区物业和房屋中介机构管理、出租房安全管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并联合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询问;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多元解纷机制、诉讼服务中心两个“一站式”建设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听取市监察委员会专项工作报告;根据疫情处置实际情况,适时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冠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处置情况专项工作报告。

七、 配合全国、省人大常委会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工作视察和专题调研。

二、 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全面了解项目管理过程是否规范、产出目标是否完成以及效果目标是否实现等方面的内容,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为项目在以后年度的开展提供可行性参考建议。在此基础上,重点分析项目预算编制的合理性、成本支出的真实性和控制有效性,评价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为以后年度编制项目预算、选择项目实施主体等提供参考依据。

(二)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制定过程。

1. 前期调研。

绩效评价小组结合项目资料实地查看项目的实际完成状态,查验项目实施的真实性和规范性,检验已完成项目的运行效果。

2. 研究文件。

项目相关资料及财政绩效评价相关文件。

3.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工作方案的设计。

绩效评价指标是指衡量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的考核工具。根据使用范围不同分为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根据性质不同分为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绩效评价小组按照相关性、重要性、可比性、系统性、经济性原则,设计确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工作方案。

(三)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方法

1. 绩效评价原则。 

绩效评价小组在绩效评价工作中坚持真实、科学规范、公开公正的原则;坚持综合绩效评价的原则;坚持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的原则;坚持绩效评价与项目支出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坚持绩效相关原则。

2. 绩效评价方法。

绩效评价小组在指标评价、数据采集和社会调查中综合运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等方法开展评价工作。

(四)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1. 数据填报和采集。

绩效评价小组发放基础数据表给项目单位,由其填写项目的基本情况、项目资金收支情况及投入产出状况等信息。

2. 社会调查。

对具有明确受益对象的评价项目,设计问卷调查表,根据项目特点选取调查对象,确定问卷调查表的发放、回收方式。

3. 数据分析和撰写报告。

绩效评价小组深入项目单位及工作现场,通过听取情况介绍,实地考察、发放调查问卷、广泛座谈询问、对照查证复核等方式,对项目有关情况和基础材料进行核实,掌握第一手评价资料。绩效评价小组根据核实的情况,独立、客观、公正地对评价对象的绩效情况进行全面的定量、定性分析和综合评价,认真填写评价工作底稿,提出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对发现的重大问题要求项目单位及时反馈绩效评价小组,由其进行集体研究后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五)本次绩效评价的局限性。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中多为共性指标,但真正能体现项目效果的个性指标,由于设置难度较大,还不能满足目前工作开展需要。

三、 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1. 评价结果。

根据《昆明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工作要点及会议议题安排》、《昆明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监督工作计划》、《昆明市人大常委会机关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办法》和《昆明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财务管理规定》,对照年初预算确定的各项绩效目标任务,对项目经费的支出绩效目标进行任务分解,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年初预算绩效目标执行预算支出,做到专款专用,资金使用合规合法,确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如期实现,保障了各项年度监督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2020年度市人大监督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为优。 

2. 主要绩效。

2020年度,人大常委会机关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加强监督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个定位”指示要求,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问题作为监督重点,紧紧围绕市委确定的重点工作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工作评议、专题调研等形式,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突出监督重点、拓展监督方式,继续推进专题询问和专项工作评议常态化,积极探索运用质询等刚性监督方式加强对政府组成部门的监督,着力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突出问题,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推动宪法法律法规全面有效实施。 

(二)具体绩效分析。

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逐项进行分析、评价并打分。

四、 成本效益分析。对资金使用方向、资金收入和支出结构;项目和资金管理情况;资金的节约性、资金使用效果;变化趋势等进行分析评价。

按照《昆明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工作要点及会议议题安排》、《昆明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监督工作计划》、《昆明市人大常委会机关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办法》、《昆明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财务管理规定》进行人大监督项目经费管理。保障资金支出合法合规,资金分配合理,突出重点,公平公正,无散小差现象,资金分配和使用方向与资金管理办法相符。项目经费控制在预算范围内。资金拨付及时,无滞留、闲置等现象。资金使用合规,无截留、挪用等现象。

五、 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机关始终把制度建设作为开展绩效管理的关键环节,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昆政发〔2016〕12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2016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昆财绩〔2016〕47号)精神,成立了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负责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纳入机关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范畴;负责统筹解决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顺利推进。制定了《昆明市人大常委会机关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办法》,构建起“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运用、绩效缺失有问责”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新机制,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促进机关管理效能提升。

(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和改进措施。

虽然市人大的监督工作取得了很大进展,但展望未来,我市人大监督工作任务将更加繁重,提高人大监督工作质量的要求将更高。面对发展的需要,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的监督工作还存在着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有:一是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如何按照新形势的要求,加强人大监督工作,提高监督工作质量,更好地依法履行监督职责,从理论上、实践上还要继续深入进行研究;二是加强对人大监督工作者的多学科知识培训和实践锻炼,培养和造就一批政治过硬、业务精湛、作风严谨、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的人大监督工作队伍,为我市人大监督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三是各个监督工作部门要针对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完善项目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资金使用效益和部门工作效率。要认真落实整改意见,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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