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机关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昆明市本级部门预算绩效自评管理暂行办法》(昆财绩〔2018〕60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市本级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市人大高度重视,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对机关 2020年度市人大代表工作项目支出绩效工作认真进行梳理总结,现将自评情况总结如下:
一、 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 立项背景及目的。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紧扣省委十届九次全会、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安排部署,回应人民群众重大关切,坚持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加强市人大常委会同代表的联系,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健全完善代表工作机制,更好发挥代表作用。
2. 项目实施情况。
达到预算申报的“按照年度工作要点,开展代表工作不少于10项”的绩效目标,相应的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均和预期一致。
3. 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经费为年初预算财政拨款755.6万元(其中:办理代表建议专项资金500万元、代表小组活动费及代表履职经费165.6万元、市代表培训费90万元),预算执行755.6万元(其中:办理代表建议专项资金500万元、代表小组活动费及代表履职经费165.6万元、市代表培训费90万元),其中:本级支出(市代表培训费)90万元,市对下转移支付支出(办理代表建议专项资金500万元、代表小组活动费及代表履职经费165.6万元)665.6万元。机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经费管理具体规定,厉行勤俭节约,支出依据合规,无虚列项目支出、截留挤占挪用、超标准开支和超预算开支等违规情况。
4. 组织及管理情况。
1、 市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紧扣省委十届九次全会、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安排部署,科学制定2020年代表工作计划,依法开展代表工作。
2、 报经市委审议通过后,2020年2月27日昆明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了《昆明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代表工作计划》。
3、 按照根据《昆明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代表工作计划》、《昆明市人大常委会机关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办法》、《昆明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财务管理规定》进行人大代表工作项目经费管理,保障资金支出合法合规。
4、 建立秘书长办公会议(机关党组会议)定期听取和研究项目实施、项目经费管理工作机制,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跟踪监控。
(二)绩效目标。
1. 总目标。
坚持人大工作为人民的工作理念,进一步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健全完善代表工作机制,深化拓展代表工作,支持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为推进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迈上新台阶广泛凝聚力量。
2. 年度目标。
(1)、 扎实做好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和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相关工作。
(2)、 组织好代表闭会期间活动,确保代表的知情权、知政权和监督权。
(3)、 加强代表议案建议督办,切实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质量。
(4)、 强化代表履职管理服务,不断改善代表履职条件。
(5)、 突出成效,切实促进代表活动阵地作用发挥。
(6)、 强化思想理论武装,提高代表履职能力。
二、 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全面了解项目管理过程是否规范、产出目标是否完成以及效果目标是否实现等方面的内容,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为项目在以后年度的开展提供可行性参考建议。在此基础上,重点分析项目预算编制的合理性、成本支出的真实性和控制有效性,评价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为以后年度编制项目预算、选择项目实施主体等提供参考依据。
(二)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制定过程。
1. 前期调研。
绩效评价小组结合项目资料实地查看项目的实际完成状态,查验项目实施的真实性和规范性,检验已完成项目的运行效果。
2. 研究文件。
项目相关资料及财政绩效评价相关文件。
3.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工作方案的设计。
绩效评价指标是指衡量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的考核工具。根据使用范围不同分为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根据性质不同分为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绩效评价小组按照相关性、重要性、可比性、系统性、经济性原则,设计确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工作方案。
(三)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方法
1. 绩效评价原则。
绩效评价小组在绩效评价工作中坚持真实、科学规范、公开公正的原则;坚持综合绩效评价的原则;坚持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的原则;坚持绩效评价与项目支出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坚持绩效相关原则。
2. 绩效评价方法。
绩效评价小组在指标评价、数据采集和社会调查中综合运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等方法开展评价工作。
(四)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1. 数据填报和采集。
绩效评价小组发放基础数据表给项目单位,由其填写项目的基本情况、项目资金收支情况及投入产出状况等信息。
2. 社会调查。
对具有明确受益对象的评价项目,设计问卷调查表,根据项目特点选取调查对象,确定问卷调查表的发放、回收方式。
3. 数据分析和撰写报告。
绩效评价小组深入项目单位及工作现场,通过听取情况介绍,实地考察、发放调查问卷、广泛座谈询问、对照查证复核等方式,对项目有关情况和基础材料进行核实,掌握第一手评价资料。绩效评价小组根据核实的情况,独立、客观、公正地对评价对象的绩效情况进行全面的定量、定性分析和综合评价,认真填写评价工作底稿,提出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对发现的重大问题要求项目单位及时反馈绩效评价小组,由其进行集体研究后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五)本次绩效评价的局限性。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中多为共性指标,但真正能体现项目效果的个性指标,由于设置难度较大,还不能满足目前工作开展需要。
三、 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1. 评价结果。
根据《昆明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工作要点及会议议题安排》、《昆明市人大常委会机关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办法》和《昆明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财务管理规定》,对照年初预算确定的各项绩效目标任务,对项目经费的支出绩效目标进行任务分解,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年初预算绩效目标执行预算支出,做到专款专用,资金使用合规合法,确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如期实现,保障了各项年度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2020年度市人大代表工作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为优。
2. 主要绩效。
通过开展代表工作,充分尊重代表主体地位,不断改进代表活动方式、丰富活动内容、增强活动实效,努力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积极搭建服务代表履职、促进代表尽责的工作平台,进一步密切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代表、代表与选民的双向联系,切实提高代表对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度,为代表履行职责、服务群众提供有力保障,支持和引导代表为昆明改革建设发展贡献力量。
1. 创新代表履职学习培训模式,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和水平。落实《昆明市人大代表履职学习培训五年规划(2017—2021年)》,创新代表培训模式,组织120名市人大代表到省外或市委党校进行培训,增强了代表履职能力和水平。
2. 做好代表活动的服务保障。组织好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完善代表小组的组织和活动方式,开展好专业代表小组活动,通过《代表之声》《代表工作》及时反映代表意见建议。及时下拨市人大代表活动经费、代表持证视察经费、代表履职经费等,为代表履职活动提供了物质保障。积极进行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建设,做好代表信息的录入工作,创新了代表履职的方式。做好昆明市的省人大代表小组活动的组织保障工作。
3. 加强市人大常委会与代表的联系,落实和保障代表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组织人大代表参加各种视察、检查、调研,进一步扩大代表对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完善代表参加专门(工作)委员会工作和活动机制。召开两次重大事项情况通报会,共组织了部分省人大代表和十四县(市)区、驻昆部队的部分市人大代表近400名参加,邀请市政府领导及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向代表通报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使代表进一步了解我市重大工作情况,增强了代表履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坚持为每位代表订阅和寄送《中国人大》、《云南人大》、《昆明人大》等刊物及与代表履职相关的法律书籍和各类资料,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
4. 充分发挥代表活动阵地作用。认真执行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办法,强化代表工作站规范化建设,深化落实省、市、县三级人大代表联动开展活动。重视代表工作信息化建设,依托代表活动阵地,在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基础上开通网上代表工作站,率先在全省实现网上代表工作站信息化建设全覆盖,打造全省代表活动阵地信息化建设示范点。
5. 做好代表建议办理督办工作,着力提高代表建议的解决率、落实率和满意度。进一步健全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机制,完善考核奖惩制度,全面完成代表建议办理系统升级改造,切实提高建议办理落实率。对事关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建议,由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牵头督办。对代表建议和重点建议办理情况进行检查,公开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6. 加强代表履职管理监督,督促代表依法履职尽责。强化代表思想、作风、纪律建设,督促代表模范遵守宪法法律,自觉遵守履职要求。健全代表履职监督机制,完善代表履职档案、通报代表履职情况,探索代表述职评议制度,促进人大代表更好地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二)具体绩效分析。
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逐项进行分析、评价并打分。
四、 成本效益分析。对资金使用方向、资金收入和支出结构;项目和资金管理情况;资金的节约性、资金使用效果;变化趋势等进行分析评价。
按照《昆明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工作要点及会议议题安排》、《昆明市人大常委会机关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办法》、《昆明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财务管理规定》进行人大代表工作项目经费管理。保障资金支出合法合规,资金分配合理,突出重点,公平公正,无散小差现象,资金分配和使用方向与资金管理办法相符。项目经费控制在预算范围内。资金拨付及时,无滞留、闲置等现象。资金使用合规,无截留、挪用等现象。
五、 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机关始终把制度建设作为开展绩效管理的关键环节,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昆政发〔2016〕12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2016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昆财绩〔2016〕47号)精神,成立了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负责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纳入机关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范畴;负责统筹解决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顺利推进。制定了《昆明市人大常委会机关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办法》,构建起“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运用、绩效缺失有问责”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新机制,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促进机关管理效能提升。
(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和改进措施。
虽然市人大的代表工作取得了很大进展,但展望未来,我市代表工作任务将更加繁重,提高人大代表工作质量的要求将更高。面对发展的需要,机关的代表工作还存在着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有:一是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如何按照新形势的要求,加强人大代表工作,更好地依法履行职责,从理论上、实践上还要继续深入进行研究;二是加强对市代表及昆明市的省人大代表的多学科知识培训和实践锻炼,培养和造就一批政治过硬、业务精湛、作风严谨、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的代表工作队伍,为我市代表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三是代表工作部门要针对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完善项目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资金使用效益和部门工作效率,认真落实整改意见,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