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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固定资产数据管理维护项目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计划及复函
发布时间:2021-08-25 10:00来源:昆明市人大常委会

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固定资产数据管理

维护项目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的相关要求,为做好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固定资产数据化管理工作,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印发的《昆明市市本级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昆财非税〔2018〕170号)文件精神,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依托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辅助办公系统及固定资产管理平台,开展2021年固定资产数据管理维护,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 项目名称

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固定资产数据管理维护项目(购买目录代码及三级目录名称:E1701,信息系统软件开发、系统集成以及信息系统的管理、运营与维护服务。)

二、 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三、 主要内容

2021年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固定资产数据管理维护建设项目的金额为30000元(大写金额:叁万元整),项目内容为:1、基于昆明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辅助办公系统,做好组织机构、人员信息的更新,做好会议室预约、派车、会议订餐、物业维修等业务数据的统计工作,金额5000元。2、提供固定资产信息化技术服务,对资产进行初步梳理、清查,实现资产数据的动态更新、精准管理,金额25000元。服务按三年统一采购,每年对上一年进行综合评价,服务合格后签订协议。

四、 预算资金

(一)预算金额:3万元

(二)资金来源:2021年年初预算经费“固定资产管理数据维护费”

五、 承接标准

执有营业执照、能承担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辅助办公系统及固定资产管理平台的管理。          

六、 目标要求

承接主体应当按照与购买主体签订的项目合同要求,认真组织相关工作,确保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固定资产数据管理维护项目按要求实施。

七、 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2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单位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 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的档案建设项目合同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1年8月18日

关于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固定资金数据管理维护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的复函_00

关于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固定资金数据管理维护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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