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和《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的相关要求,为做好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档案信息化建设工作,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昆财综〔2020〕33号)文件精神,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机关文书档案、会计档案等进行整理及数字化加工,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 项目名称
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档案建设项目(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代码及三级目录名称:E2001,档案服务)。
二、 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三、 主要内容
2021年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档案建设项目主要内容为:
对市人大常委会机关2020年度文书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服务;
对市人大常委会机关2020年度全宗卷制作及文书档案目录制作服务;
对市人大常委会机关2020年度会计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服务;
对市人大常委会机关2020年度设备、照片、实物、电子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服务。
四、 预算资金
项目金额:3.5万元(大写:叁万伍仟元整)
资金来源:年初预算“市人大档案建设专项经费”
五、 承接标准
执有营业执照、数字化服务机构备案证书、国家秘密载体复制许可证、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标准)。
六、 目标要求
承接主体应当按照与购买主体签订的项目合同要求,认真组织相关工作,确保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档案建设项目按要求实施。
七、 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2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单位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 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的档案建设项目合同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1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