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昆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决定》于2019年10月31日经昆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并于2019年11月28日经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