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27日昆明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决定昆明市人民检察院王亚锋副检察长为昆明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并报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和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备案。